前腳爬塔吊 后腳寫檢討
本報訊(記者唐學(xué)仁見習(xí)記者邱瑾玉)“由于施工經(jīng)驗不足造成了損失,我代表全體民工對2006年1月4日發(fā)生的上塔吊、民工到公司靜坐等過激‘討薪’行為作出深刻檢討。”1月9日,包工頭趙海生將一份按著紅手印的檢討書交到了甘肅省永靖古典建筑工程總公司二分公司張副經(jīng)理的手上。
包工頭被逼爬塔吊1月4日,在金城關(guān)建筑工地,十余名沒能按時拿到工資的民工,手持鐵鍬追打包工頭趙海生,無處可逃的趙海生只好爬上10層樓高的塔吊躲避,并希望總施工方能付清剩余的4000多元工程尾款。
據(jù)當時在現(xiàn)場的民工告訴記者,2005年8月份,他們17名民工開始為包工頭趙海生打工,在金城關(guān)建筑工地工作了4個多月,最多的只拿了400多元錢的工資,其余工資均被趙海生拖欠。
管理不善造成損失沖動的民工將趙海生“逼”上了塔吊,卻沒有想到這種過激的方式給他們討要工資帶來了新的障礙。
甘肅省永靖古典建筑工程總公司要求趙海生以及情緒激動的民工消除“爬塔吊,靜坐示威討薪”而產(chǎn)生的不良影響,并作出書面檢討,然后再考慮如何解決問題。
據(jù)悉,趙海生拖欠民工工資的主要原因是他手下的一個民工帶著3萬多元錢跑了,致使趙海生無法正常付給其他民工工資,而趙海生現(xiàn)在拖欠民工工資的總數(shù)為35600多元。
對不理智行為檢討在檢討書中,趙海生和全體民工在對自己的不理智行為給甘肅省永靖古典建筑工程總公司帶來不良影響而檢討的同時,也希望該公司能夠在工程合同以外增加些勞務(wù)費,使民工能夠回家過年。
包工頭“過激討薪”惹火永靖古典建筑總公司
來源: 作者: 更新于:2015-1-21 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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