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qū)元上都遺址保護條例》于日前正式施行,《條例》確立“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16字方針,確保遺址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據文物專家分析,內蒙古《條例》可用“超強”“嚴苛”四字形容,超強是指相對于其他地方出臺的類似《保護條例》,內蒙古《條例》對元上都遺址的保護要求更高,力度更大。嚴苛是指保護標準非常嚴格,對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處罰非常嚴厲。當然,“超強”與“嚴苛”的《保護條例》要落地,關鍵在嚴格執(zhí)法。
近些年來,中國世界遺產的保護實現了大跨越,據國家文物局專家考察分析,我國50處世界遺產保護總體狀況較好,保護水平較好,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如少數遺產地過度開放、過度發(fā)展旅游,興建樓堂館所,城鎮(zhèn)化和集市現象比較嚴重。凡此種種,與聯合國《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明顯背道而馳,須堅決糾正。像內蒙古一樣,用“超強”的法規(guī)制度與手段,讓世界遺產走向“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