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由于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用于文物保護的投入大幅增加,緩解了保護經(jīng)費不足的矛盾。隨著財政資金管理的進一步加強,相關制度規(guī)定進一步完善,這對于財政資金的安全、公平和效益是十分重要和必須的,作為各級財政投入的文物保護資金也要嚴格遵守并執(zhí)行相關規(guī)定。與此同時,文物的珍稀性、不可再生性和脆弱性,決定了對其的維修和修復工程要遵循其特有規(guī)律,充分考慮其特殊性。因此,文保財政資金的管理與使用要把對資金安全、公平、效益的要求與對文保維修工程的質(zhì)量保證結合起來考慮,做適當?shù)恼{(diào)整和靈活性的安排。建議如下:
第一,關于定額和預算。文物修繕工程類型多樣,質(zhì)量要求高且有諸多不可預見性。安排文保修繕工程的預算不宜采取普通工民建維修工程的定額標準。比如,古建筑的維修按照文物保護理念要堅持原型制、原材料、原工藝,其中的原材料和原工藝就會突破一般建筑維修的定額;再如,有些費用不在定額安排的科目當中,如長城修繕的二次運輸費用即由山下用人背牲口馱,把磚運到施工區(qū)域的費用。針對這種情況,建議抓緊制定文物修繕工程的定額標準,一時沒有定額的可由財政部門與文物部門選取同類優(yōu)質(zhì)工程的預算作為參照,必須按照普通建筑修繕定額作安排時,應允許文保工程在其基礎上上浮30%.
第二,關于招投標。對于具有唯一性和價值極其重要的文物修繕工程,應采取比選和競爭性談判的方式選擇設計施工隊伍,如唐宋建筑、故宮等;對于大多數(shù)文保修繕工程應采取招投標方式,但不宜低價中標,應綜合考慮技術評價、業(yè)績、誠信和價格等因素,才能確保工程質(zhì)量。
第三,關于財政評審。文物保護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拿國保和省保來說,即便國家和省里審查并安排了一個項目的預算,到項目所在的縣仍然要進行財政評審?偟闹v,進行財評是必要的,因為資金一旦安排“冒”了,造成過度維修也是對文物的破壞。但是,一些地方的財評是下了指標的,比如要求在原預算基礎上壓下30%.這樣一刀切就很難保證維修質(zhì)量,施工方干不下來只能從偷工減料上找出路。財評的動機是為了節(jié)約資金,結果反而會造成更大的浪費。
第四,關于資金執(zhí)行進度。地方的財政項目安排原則上要求當年執(zhí)行,而且要列入績效考核。這一要求對于多數(shù)文保修繕工程來說是難以達到的。每年的四五月份下達預算,招投標要一個半月,開工就到了六七月份,北方施工期短,三四個月趕一個文物修繕工程是會出問題的。比如修長城,一下霜就不能再做砂漿活了,硬要趕進度,第二年開春肯定會出現(xiàn)凍融的問題。建議對文物修繕工程的當年預算可以跨年度安排,不必要求當年執(zhí)行完;蛘吒鶕(jù)工程進展的實際情況,一次性審批維修方案,分年度安排預算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