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介紹,大韓村遺址地下埋藏著一個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墓葬群,“從它的形制、葬俗一些信息來看,這是一座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貴族墓區(qū)!背藥鬃乖岜槐I挖以外,慶幸還有大部分“保存完好”。
雖一追繳文物青銅戈上可見銘文“郳公克父擇其吉金作其元用”,但仍不能確定墓主人身份,“青銅戈有可能是饋贈、或者征伐過程中的戰(zhàn)利品,具體要看實際情況,考古不可預測性較強”。
接下來,此次盜墓案追繳的文物即將由公安部門移交至滕州市文物部門進行保管,滕州市文保工作人員表示,從大韓村遺址盜掘的文物蘊含的歷史、文化、藝術(shù)價值不可估量,“這些文物被他們賣給了文物販子手里,萬一再流失到國外去,那將是不可估量的損失,我們會將其修復、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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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
根據(jù)刑法第328條第1款之規(guī)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1)盜掘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
(2)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集團的首要分子;
(3)多次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4)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并盜竊珍貴文物或者造成珍貴文物嚴重破壞的。